同志们: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,强调要“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”“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”。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,也是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。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“新质生产力”这一重要概念,强调“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,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”,这为我们在新征程上实现高质量发展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,也为新时代法治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。下面,围绕今天的学习内容,我谈几点学习体会,以供同志们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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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在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新质生产力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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